• 微信联系
  • 咨询电话(微信同号)
  • 13851414446
+
  •   新闻资讯
  • 在职公积金提取 离职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
  • 及时响应 , 快速解决 传统价格 , 三分之一 专业管理 , 专业服务
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资讯
关于提取代办需出具委托书的公告

  根据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》(苏房金规〔

  2018〕5号)相关规定,从2018年9月1日起,购建房和还贷提取代办除原规定需验证密码,并持提取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证明材料外,还需提交《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》,其样本格式详见附件。

  作为委托人的合法代理人,委托人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,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款项转账至委托人账户(户名:

  )中。受托人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中所签署的资料、文件,委托人均予以认可,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。

更新于:2024-01-31

13851414446 扫描微信
复制成功
微信号: 13851414446
添加微信好友, 获取更多信息
我知道了!
13851414446
微信号: 13851414446 添加微信